难得更新一篇日志——广东省委书记:陈绍基案与许宗衡案无直接联系

http://news.163.com/09/0731/04/5FHAUIU50001124J.html

核心提示: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接受来自美、英、法、德、日、韩、新加坡、中国香港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主流媒体41名记者联合采访,称中国从来不缺少言论自由。

正文略。以下是亮点:

【该评论已关闭】

又搬新家了

新博客终于差不多了。这两天总算把之前的日志搬了过来。日志其实没什么,一些评论丢掉了,真是可惜。

以前的simplyblue.org不是被墙的。虽然我很草泥马,虽然伟大的火墙很河蟹,但我们不能栽赃。我之前的站死于吸血的迅雷。自从我上传的little britain被迅雷发现了之后,我租的空间负荷就越来越大,直到有一天,空间商删了我的所有文件。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雷,以至于在我最后一次正常维护之后的一个礼拜,一切就都迅雷了。

迅雷,我该怎么说你呢?

现在simplyblue.org这个域名还是我的,以后会不会再用,应该怎么用,都还没想好。

这两天搬日志的时候,看到四年、三年、两年之前写的东西,真是幼稚得好笑。那些时候的自己,有时是个忧郁的伪文青,有时是个伪摇青,有时还伪小资,有时甚至还假装科技潮人——实在是太傻太天真了。我看着这些文章,红着脸想要不要把它们删了算了。后来我猛醒:每个牛逼的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我曾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傻逼,但我没有选择继续做一个傻逼;现在我看到了当时可笑的自己,不是值得庆幸的事吗?这些文章放在那里不但不丢人,反倒是激励自己进步的镜子。这么想想也挺有意思的。若干年后看到现在的自己的文章,估计也会脸红半天。

这次用自己的名字注册的域名,应该就要用一辈子了。由于.lu后缀必须用卢森堡的服务器,只好找一个卢森堡的空间提供商。这个空间上比之前美国那个差一些,价格贵,功能少。

说到域名,这次才发现一级域名是个很有趣的东西。除了最大众化的.com,.net之外,各个国家的域名能做的文章很多。比如WordPress里一个大名鼎鼎的程序员Matt就用了ma.tt的域名。对中国人来说,我们的boss可以注册匈牙利的.hu玩玩,如果姓吕,不仅能注册卢森堡的.lu,立陶宛的.lv也不错。而很多有特殊意思的域名也很好玩:印度的.in,巴基斯坦.pk,白俄罗斯的.by,美属萨莫亚的.as,奥地利的.at,比利时的.be,图瓦卢的.tv(这个很常见了),意大利的.it,黑山的.me,美国的.us,马来西亚的.my,挪威的.no。如果你为自己的宝宝建个站,还可以用巴巴多斯的.bb。利比亚的.ly也很好用,比如可以申请sudden.ly,hopeful.ly,有了这样的二级域名,就可以继续在三级、四级域名上做文章了:un.doubted.ly,not.surprising.ly,或者she.raped.me.careful.ly等等。还有贝宁的.bj,圣马力诺的.sm,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的.ws,不丹的.bt,所罗门群岛的.sb,中国.cn,都是不错的选择。

P.S. 牛哥,我已经为你想好了一个域名:fang.cl,智利的,不知道被注册了没。如果被注册了,不是我恶意注册的啊。

那些男声

最近似乎一直在写回忆的东西;估计还会继续写下去。过一阵子右上角的tag clouds里的nostalgia也许会变得硕大。另外,这篇文章字多,慎看。

 

1. 小虎队 & 红孩儿

我小时候爸爸总喜欢在家放一些流行歌曲,有时候是磁带,有时候是广播。那时有两盘磁带我总让爸爸放,一盘是小虎队的《星星的约会》,另一盘是盗版,做磁带的人从小虎队的《爱》和红孩儿的《初恋》里面分别挑了几首好听的做成了一张专辑。那盘磁带的封面是两个组合总共九个人站在一起,非常有小虎队VS红孩儿的感觉。到我已经很大的时候才意识到,那些人分别来自两个组合各自专辑的封面,那张图是制作的,那些歌是拼凑的。在那个Photoshop只能在极昂贵的扫描仪上使用的年代,在那个私人录音设施非常落后的年代,我衷心佩服那盘磁带的制作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有才。

小时候傻乎乎的,对于第一盘磁带,只喜欢第一首《星星的约会》。爸爸很好,我想听那首歌的时候他会不停的播放、倒带、再播放。那个年代的主流歌曲全是慢悠悠的,最劲爆的估计就是“我家住在黄土高坡”了。《星星的约会》节奏感很强,那时感觉很带劲;而且歌词里还有几句英文,搞得我很好奇,缠着爸爸问那些是啥意思。之前说过,爸爸很好。他直接告诉我“宝贝你知道我爱你”,“宝贝告诉我你爱我”,同时还告诉我外国人喜欢用蜂蜜、甜心来称呼宝贝。这个让我很费解。

那张盗版磁带实在太经典了,绝对排的上我心中的榜单。每首歌都非常好听。我能记得起来的,应该有小虎队的《爱》、《蝴蝶飞呀》、《天天想我》、《红蜻蜓》、《为梦想找一个家》,红孩儿的《初恋》、《难道你现在还不知道》、《就是你》、《神奇的旋风》、《特别行动》。娘的,太好听了。听到霹雳舞风格的《就是你》时觉得太酷了,头一回知道歌还能有这样的伴奏。想起当时拿着磁带内页跑去问爸爸歌里面反复出现的Just you是啥意思,爸爸说就是你。我说啥?爸爸说就是你。我说我?爸爸说就是就是你……

那些歌唱理想的歌很阳光,那些歌唱爱情的歌很大气。“我把青春作个风筝往天上爬”,“我把岁月慢慢编织一幅画”,“放开风筝和长线把爱画在岁月的脸上”,“蝴蝶飞呀就像童年在风里跑,感觉年少的彩虹比海更远比天还要高”。如果一个孩子走在路上唱着这样的歌,真是太可爱了。“在岁月的迷宫里闯荡 \ 有一天我们还是会走散 \ 但是我知道梦只有一个出口 \ 让我们约在那里相见”。这样的情歌现在已经不多见了。这些歌曲留给了我极深的印象,现在我回忆起那个年代,觉得天就是那么蓝,人们的脸上都带着笑。

 

2. 郑智化

后来长大了一些,音乐课上老师教大家唱郑智化的《水手》。回到家里我说老师推荐大家买磁带,爸爸妈妈就带我去商场。当时个子还不如柜台高,妈妈把我撑起来,我挑来挑去,买了一张精选辑。看来这盘磁带算是我挑的第一盘了。那些歌选得非常好,A面全是各个专辑的主打,每首都是台湾某年的最佳歌曲;B面都是忧伤的情歌。

郑智化的歌词社会责任感非常强,但却透着灰色;虽然是批判现实的,但回归的立足点总是逃避,有种骨子里的消极。即使最励志的《水手》也“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找回我自己”。尽管我不了解他的成长经历,从他那一双拐杖就大概明白他这种消极的来源了吧。但不管怎么说,郑智化的歌让我在一片意气风发的赞扬声中,第一次听到了对物质文明的否定,看到了社会的另一面。当然,能有这些想法,已经是我上初中以后的事了。

那盘磁带的第一首歌是郑智化的第一张专辑中的主打歌《老幺的故事》。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感觉很震撼。“黑色的煤渣,白色的雾 \ 阿爸在坑里不断地挖,养活我们这一家 …… 淹没的矿坑它淹没了我的梦 \ 淹没的矿坑淹没多少笑容 \ 焚烧的纸钱在狂风中乱飞 \ 过去的回忆抹不去的伤痕 …… 在物质文明的现代战场 \ 我得到了一切却失去自己 \ 再多的梦也填不满空虚 \ 真情象煤渣化成了灰烬 \ 家乡的人被矿坑淹没,失去了生命 \ 都市的人被欲望淹没,失去了灵魂 ……”。尽管当时年纪小,我手捧着歌词发了半天的呆。

他对人性脆弱的一面非常敏感,很关注社会中的不同角色内心的寂寞。《中产阶级》中他唱“我的包袱很重,我的肩膀很痛 \  我扛着面子流浪在人群之中 \ 我的眼光很高,我的力量很小 \ 我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偷偷跌倒 \ 我的床铺很大,我却从没睡好 \ 我害怕过了一夜就被世界遗忘”;《堕落天使》中他唱“浓妆艳抹要去哪里你那苍白的眼眸 \ 不经意回头却茫然的竟是熟悉的霓虹灯 \ 在呜咽的巷道寻也寻不回你初次的泪水 \ 就把灵魂装入空虚的口袋走向另一个陌生”;《落泪的戏子》中他唱“大红大紫的时候,没有时间休息 \ 没有原来的自己,在名利中低头 \ 奢华糜烂和挥霍,空虚不安和堕落 \ 青春渐渐用尽,面对梦醒的无助 \ 戏子呀戏子,没有自己的名字 \ 纵然演过千般角色都是别人的故事 \ 戏子呀戏子,落泪的戏子”。这些细腻的观察绝不是一个天性乐观的人会去注意的。

郑智化的歌词功力很厉害,很多都是非常不错的诗。再长大一些后,发觉他那些忧伤的情歌写得更是让人喜欢。单是“用我一辈子去忘记”这样的歌名就透着十足的无奈。用这种细腻的心思去观察情感世界,难免处处充斥矛盾。我跟这种悲观情绪很合拍,那些歌也是当时常放的歌曲。

 

3. 迈克尔杰克逊

到初中时有了自己的零用钱,虽然很少。当时班里一个女生要卖掉她的一盘磁带,我看了看,是杰克逊的《血洗舞池历史混音集》,给了她十块钱。当时还是挺心疼那十块钱的,毕竟攒了很久。那是应该我自己买的第一盘磁带了。听了以后觉得我靠这歌太牛逼了歌怎么还可以这么唱!上高中后所有的零用钱都用来买磁带了,有时甚至还从伙食费里省。当时第一件事就是攒齐了杰克逊的所有专辑。

不管是歌词还是他的实际作为,都体现着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这是一个艺术上的大师级人物应有的最基本的品质。关于杰克逊,他的报道太多了,实在没什么好写。这里就转一篇我喜欢的牛博作者阿乙的文章。原文在这里:http://www.bullog.cn/blogs/ayi/archives/132614.aspx(连接已坏)。

以”白癜风”之名,这位非洲后裔将最后一丝黑色驱赶到瞳仁,日后他的假鼻子也要掉下。警察或许将在一个谁也提防不了的平淡秋天,从深宅大院抬出一具干皱的男性尸体。他的脸像被猫爪刨过很多次,地上飘着一张关注娈童案的旧报纸。

有些人根据这些细节,从自己平庸得可怕的身躯上发掘出源源不断的道德优越感。

可是上帝在人类面前总共只显过两次形,一次是在疯狂失控的美国码头,名字叫狄更斯;一次是在20世纪某日的演唱会上,名字叫迈克尔·杰克逊。上帝就长这个样子,半人半妖,换个又高又直的真鼻子就不是了,换个祖传正宗的真白人也不是了。

上帝丑陋而无可挑剔,人们对那些世俗标准的美忽然有了肥腻感。

那日,数万站立的人群(我怀疑有将近十万),像是大风吹过的麦田,发出干渴的骚动声。在他们的眼前,有一片白炽光,像是隧道尽头的天堂景象,刺眼而茫然。忽然,那个非洲后裔像孙悟空一般,从石缝中嗷叫一声跳出,然后双手微微叉腰,头向一边侧去,像尖长的三角形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立着。那些肥的瘦的高的矮的麦秆,忽然消失了具体的现状,像炸开锅一般拼命向前伸出手来–好像洪水来了,他们就在自身不保的屋顶,好像所有的毒品都冲上脑袋爆炸。这个时候你塞给他们一个丁字裤美女,他们会踩死她,你塞给他们一张巨额支票,他们会吃掉它。他们开始向那些穿红色上衣的保安发起冲击,他们想摸到上帝的衣服,上帝如此之近,如此真切,却又如此遥不可及,他们撕开喉咙,毫无廉耻心地大叫。那臣服的喊声像是鸟群,忽然啸聚于天空,马上他们又醒过来,并在短时间内达成默契,开始整齐地叫着上帝的名字:杰克逊!杰克逊!杰克逊!

杰克逊站在那里,岿然不动,是个真正的统治者。希特勒或许还要用舌头和扩音器去舔群众的痒,在自己和人群间完成心理协商,但是杰克逊不需要,杰克逊只需要那样站着,谁也不理。台下所有人都傻逼了,傻逼得热泪盈眶。

两分钟后,上帝忽然把头一甩,就好似刀突然向所有人的心脏一划,尖叫声忽像闪电,猛然腾起,刺向天空。那些女子男子疯狂的不疯狂的,喊完了张开嘴无声地哭,那些眼泪像是河流,肆无忌惮地流下面庞,穿越衣服,汇聚到广场,那些眼泪被骚动的脚步踩得一文不值。可是谁在乎自己这点忧郁的财产呢?

有人甚至为此几乎要奉送出生命,保安和警察艰难地将窒息的歌迷传送出来,置放到担架,可是在担架上,那人的嘴巴却仍是在抽搐。就是这样死了,这人大约也不会知道自己死了。

内裤外穿的杰克逊轻轻摘下来墨镜,那些刚刚不相信他动了的,忽然摇头晃脑起来,他们重新任皮肤经历一次强烈的痉挛,他们不敢相信,他们捂上眼睛,再度摇头晃脑起来。他们觉得幸福不可抑制,他们像榨汁机一样榨着自己可怜的眼泪。

杰克逊走动起来了,像个机器人。然后他双手向两边一指,舞台两侧便同时爆出两颗烟弹。此后人们进入了持续的通灵时间,每个人都在这狂欢中获得了与上帝单独通话的体验。

这些人好似因为杰克逊而获取了生命。

这些人的心灵被人类历史上难得一见的聪明抚慰。

这些人是心甘情愿的奴隶。

后来所有模仿杰克逊的人都失败了,没有人再能像他那样奴役最广泛的人群。

在我看来,他就是这么牛逼。

 

4. 窦唯

窦唯是我最喜欢的音乐人。他的音乐不是为娱悦自己而作,更不是为唱片公司和广大听众而作;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在这个恶俗时代和犬儒社会里显得无比珍贵;他整日游离于人世的边缘,对音乐的执着追求让所有与他同期的那些以音乐人自居的人汗颜。

高一的时候住了一年校,遇到了一个好朋友,他初中时候听崔健,高中开始听窦唯。夏初的周末我们总会在寝室光着膀子喝啤酒听音乐。他经常放张楚、何勇、窦唯他们的歌。那时候窦唯的音乐里人声的比例还比较大,比起后期的作品接受起来容易得多。当时来回听的专辑基本上是《黑梦》、《艳阳天》、《山河水》、《幻听》。那种被音符搔到心里的痒处的感觉前所未有,实在是太棒了。

关于窦唯,大概两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http://liang.lu/69。那篇日至里面还放了他的一些炭笔速写、水彩、铅笔画。那篇文章自己写出来的都是窦唯的音乐。前些天在三联上读到王小峰的一篇文章,写窦唯的。平铺直叙非常客观。看完以后恍然大悟自己为什么如此喜欢他。

那篇文章的前半部分通过苏阳、郭传林、陈小虎的回忆,说窦唯高中时候很活跃,经常参加文艺演出。后来在黑豹的时候仍然喜欢和大家交流。后来他和王菲好上了,而后者之前是黑豹键盘手峦树的女朋友。于是突然的一天,窦唯说要退出黑豹。郭传林当时让窦唯写了个保证,不能做和黑豹类似的音乐。后来郭传林说,他觉得这个保证书一直压着窦唯。一个人出来以后,他渐渐变得与之前判若两人。

说实话,窦唯的歌词写得并不好。这跟他后来的沉默寡言不善表达有很大关系。那篇文章里说:

窦唯不爱说话,尤其是面对媒体的采访时,他常常用几个字就把记者打发掉,那时候,人们对窦唯不理解,觉得窦唯是故意装出这样的,周杰伦在公众面前的装是出于商业包装的需要,而窦唯,在没有任何商业意识下,不可能这么装出一副沉默的样子,而且他不会一装就是十几年。

……

陈小虎说:“他是一点一点变成这样的。以前他好像不是很在乎这些。因为那时候也不是很受关注,他真正感觉压力太大的就是跟王菲离婚。后来他很注意自己的言行,他说,言多语失。他非常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比如头一天一帮人在聊天,第二天见面他会问:‘我没有什么过分的地方吧?’”

郭传林说:“窦唯不爱见人。所以我是不愿意跟他吃饭,因为也没得聊,就是吃。有一次吃饭,我跟他说,你过来,我这里人多,热闹。他来到餐厅都坐下了,别人陆陆续续都到了,他就起来了,说:‘四哥,我走了。’我说:‘干吗?’他说:‘人太多。’他以前不这样,那时候乐队的人天天在一起,他有说有笑的。”

窦唯越来越静了,无论是音乐还是生活中的表现,越来越低调。他从不去人多的地方,也不愿意在人多的地方跟人见面,跟人约也是去那种很安静的地方。他在后海的一家酒吧,一待就是3年。这两年他又一直在南长街的清风茶馆待着,朋友找他不用打电话,直接去那里,他肯定在,因为这里比较安静。

窦唯喜欢安静环境,能看出来,他是个想远离是非的人。外面的安静和内心的平静,才能让窦唯感到舒服。

这种沉默的性格让窦唯在面对媒体的时候,变成了一层很安全的保护网,当有人告诉窦唯报纸上关于他的不实报道时,他最多用“无聊”两个字来表明他自己的态度,从来不多说一个字。

但是这种保护自己的方式往往又会起到反作用,沉默最终会演变成压抑、躁动、郁闷,陈小虎说:“窦唯是个坚强的人,他能绷5年,后来实在绷不住了。”

读到这里,我发觉他的一首《说不出的感觉》完全是他这样内心的写照。“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 像是从前又在今日轮回 \ 朝朝暮暮的往昔 \ 过来了 回头望 \ 熟悉的一些 \ 说不清的感觉 \ OOH LA LA LA LA \ 何必放在心上 随风飘散吧 \ 行路吧 往前方 \ 总还有一些诱惑你的梦想”。

文章后面的一段描述更是让我觉得熟悉:

窦唯的朋友炀子讲过这么一段往事……炀子说:“……他(窦唯)说:‘炀子我非常感谢你,我要送你一个礼物。’我说:‘什么东西?’他说:‘我的《暮良文王》母带。’我当时就想,为什么不能把它发表呢?我在上海人生地不熟,就打114,后来又找到上海音像,接待他的人听了窦唯的音乐后说:‘这个纯音乐的我们倒是可以出版,但是这种音乐是什么呢?你可不可以问一下窦唯?’我给窦唯打电话,窦唯说:‘我不知道怎么说。’后来再给窦唯打电话,他就很着急,他不敢接电话,他说,这个音乐就是做出来的,叫什么我说不清楚。”

前天朋友描述过我的一些行为,这种对自己的不自信我太理解了。窦唯做人的方式在他认真的态度,茫然的表情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暮良文王》是窦唯彻底放弃人声的开始,这张专辑里对纯音乐的实验走在了很多人的前面。挑里面的一首小曲《贰 京调》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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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北京某周刊有一篇报道关于王菲、李亚鹏和黎明去庆云楼的事情,文中称庆云楼是窦唯开的。窦唯觉得这篇报道太过分了,便带着炀子去杂志社讲理,但是杂志社并没有跟窦唯很好沟通,后来颜峻出面,希望双方和解。窦唯说:“什么叫和解?再有一次这样的事情的话我就报警,我觉得危险,我觉得每一分钟都没有安全感,我不知道明天将发生什么。因为所有媒体说的跟我做的都一点没关系。”后来,窦唯又去那家杂志社,无奈地说:“算了,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都在北京,如果过去有什么误解的话,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不要误解我了。然后你们可不可以更正?”炀子说:“第二期我找到了一个方糖大的更正说明,没有比这个更讽刺的了。电话费无数,上火无数,生气、激动,到最后一点理都没有。后来一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就退却了,我说如果不通过正式渠道的话,我们都太微弱了。窦唯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他不发泄出来就会感到委屈,会憋出病来。他一般不会去打扰对方。”

窦唯在音乐之外,似乎是个很愚钝的人,但是在为人处事上,他又能在某些方面高人一等,比如,窦唯是个很有礼貌的人。

……

但就是这么一个彬彬有礼的人,最终用一种极端的行为来为自己“验明正身”。事实上,窦唯这么多年让他最不舒服、也是最讳莫如深的就是媒体对他的两段婚姻的报道。

……

在出事(新京报事件)的前一天晚上,窦唯看着关于他骂李亚鹏的报道,对炀子说:“我再说一句话,顾城的一句诗:我拿刀子给你,你们用它来杀我。”他说:“这篇报道写出来,他们拿着刀,一个给我,一个给对方(李亚鹏),让我们互相仇恨。”

虽然他在社交方面非常无力,受尽了痛苦;但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很羡慕窦唯,他能沉醉于自己喜欢的事业中,这本身就非常难得。窦唯曾经说“人无论在什么心态下,在变化过程中都能找到一种音乐,跟你特别契合。”窦唯的为人处世造就了这样的音乐,这样的音乐能吸引的,也都是有着相同心境的人。其实,对于回忆中的那些男声,只有在那个年代里处在那个年龄的人有些共鸣;这些音乐,是回忆的手段,也是回忆的一部分。

两首歌

送给上篇日志中的两个人。

姥爷那样的人,用现在的称呼来描述,叫做宅男;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纽约,人们会把他叫做a most peculiar man。

Simon & Garfunkel: A Most Peculiar Man in album Sounds of Silence

不管爷爷参加的战争性质如何,那些我小时候当做玩具摆弄的闪闪发亮的徽章足以让他成为我心中真正的男子汉。
Bang a drum for the heroes
That won‘t come back

Jon Bon Jovi: Bang a Drum in album Blaze of Glory

写在……的边上

姥爷去世的时候我在香港,爷爷去世的时候我在伦敦。这些天来我总觉得自己很不是东西。

姥爷的祖上是山西人,在晋商出西口的年代发了家,开了很多盐铺票号。到了姥爷的爷爷辈时家业达到鼎盛。姥爷的父亲和他的五个儿子都受到非常好的教育。但是听姥姥说,姥爷的父亲在燕京大学时整天和日本留学生拍拖,是个败家子,硕大的家产就是在他手上被账房骗走的。到了姥爷这辈家已经搬到了河北,姥爷进入了当时的中央大学。姥爷在大学里的专业是生物学,成绩非常优秀,曾经被邀请和当时的校长同桌吃饭。因为这个校长是蒋介石,后来的文革中姥爷吃了太多苦头。似乎是在大跃进的时候,姥爷被派到了宁夏的一个小县城当老师。姥姥和姥爷是老乡,是姥爷的学生,比他小十九岁。从后来亲人的描述中,姥爷给我的印象是个非常有涵养的书呆子:文革前他经常弹钢琴,拉小提琴,吹口琴,讲流利的英文和日语,夏天游泳,冬天滑冰刀。平时除了他感兴趣的问题以外,对任何事情都不关心,生活常识匮乏的厉害。

小时候基本上一年跟妈妈回一次姥姥家。在我的记忆中,姥爷总是独自居住的。他总是把自己关在他的房间里,在里面用蜂窝煤炉做饭。有时姥姥会让表弟把他叫出来跟大家一起吃饭,这时候才看到妈妈和我,说“哦,晓霞和冬冬回来了”。

姥爷跟我说话总是笑眯眯的,长长的眉毛会时不时的碰到眼角。他的牙齿缺了很多,说话的时候会用舌头舔一舔那些空缺。他的房间有一股很奇怪的味道,书味、饭味、蜂窝煤味;但我并不讨厌这个味道。长大后才意识到姥爷很奇怪,亲人们说姥爷一直就那样。每次回姥姥家我都会敲开姥爷的门,跟他说说话。记得早些年的时候,老爷会告诉我他现在在研究什么,比如人眼盯着一个东西看一阵子后,为什么会看到那个东西的补色,比如含羞草能不能建立条件反射。我当时觉得很有意思。后来他就总说些隔空取物、气功大法之类的东西。他讲这些东西的时候都是笑眯眯的。

大概高中时的一次回去,向姥爷索要了他的一本书,关于巴甫洛夫学说的。拿回家翻看多次,才注意到背后两竖排歪歪扭扭的字:毛主席万岁,梁老师XX。那两个X已经看不清了。我盯着那两排字,觉得很无奈。在他要被派到日本留学的时候,解放军打过长江了;在他要做科研的时候,祖国要求他去大西北;在他想要做一个教师的时候,他的学生指着他的鼻子骂。

后来再回姥姥家,姥爷之前的那间屋子已经没什么东西了。听姥姥说那些书和笔记全给他烧过去了;烧了很久。呵呵,也许对姥爷来说,只有在那边才能安心做自己喜欢的事吧。

爷爷也是山西人,祖上条件也还好。奶奶比爷爷小两岁,四岁时就去爷爷家做了童养媳。比起姥爷的书生气,爷爷热血得多,十来岁就出去打日本人了。后来十六岁时加入了解放军,在川陕交界的地方打土匪。爷爷说那阵子陕南总是下雨,山里面泥泞不堪,他的草鞋全烂了。后来双脚就落下了病。后来参加了志愿军,当了炮兵。晚年的时候,爷爷的耳朵背得厉害。爷爷读过塾,后来在部队里当了参谋。因为他是参谋,在后来的大撤退的时候有车坐,才退得回来。想起看2002日韩世界杯的时候,镜头给了汉城北边的一座山,爷爷突然很激动,解说员的讲解他听不到,问我这是不是汉城,然后说他们当年已经打到这个地方了。

回国后组织安排他去上电校,那时候还是中专。毕业后就去了电厂。后来他的三个儿子都进了电力系统。爸爸妈妈从大学毕业后,都到了爷爷所在的这个电厂。所以我在爷爷身边生活的时间要比见姥爷的时间长很多。上学前在爷爷家住了半年,那时爷爷刚离休,身体很好,喜欢喝茶,喜欢和我一起看《聪明的一休》。

十六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开家,去高中住校。爸爸鼓励我说,爷爷十六岁那年都去别的省打仗了。我想想,自己要做个男子汉,于是就没什么了。二十二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开国,爸爸鼓励我说,爷爷二十二岁的时候都去别的国家打仗了。我又想要做个男子汉,于是就又没什么了。现在那个男子汉不在了。

上小学的时候姥爷用毛笔给妈妈写过一封信,信里说“冬冬聪明乖巧,志向远大,不禁令人喜爱……附剪报一份,希望会有帮助”。那份剪报介绍的是霍金的《时间简史》。

上个月回家,爷爷对我说,“要吃好。”

我有一个比我小九个月的堂弟,从小不爱学习,又经常闯祸。三婶批评他的结束语永远是“……你看你哥”。高考成绩奇差无比,三叔使尽解数让他上了电校,这时候电校已经成大专了。毕业后又让他找了附近的工作。奶奶总说堂弟没出息,男孩应该出去闯。

我很羡慕堂弟。

写在什么的边上?我不知道,但总觉得自己是在什么的边上。

天下的傻逼都姓傻

陈冠希在我看来是个自负又玩世不恭的人,至于他歌唱得如何,戏演得怎样,我一点也不关心。虽然玩世不恭并不值得欣赏,但至少不是溜须拍马逢场作戏,不是矫揉造作,是他自己的真性子;这小子还多少有点藐视权威,挑战世俗的意思,所以我挺欣赏他的。

最近的那点破事真是彻底暴露了傻逼们的本质。对了,先说说照相。我喜欢照相,什么该照什么不该照我有自己的原则。几个成年人在自己家里玩高兴了拍些艳照太正常不过了,这就跟一对情侣去公园趁着开心合个影一样容易理解,留住美好瞬间而已。想起在波恩的时候,在一个小广场的长椅坐了一下午,看着行人来来往往。当时有个旅游团,一帮男人穿着不合体的正装谈笑风生。大家聚集在广场上的雕塑前,一个个与雕塑留影,姿势完全一样,然后接着谈笑风生着离去。至于雕塑是谁,那人在干嘛,背后有什么故事,没有一个人在意。这帮人拍出的这些照片的目的就一个:回家以后收在相册里给客人看,“哦,这应该是在德国的一个地方……嗯我看看日期,哦应该是波恩”,“哦真不错啊”,然后哈哈狞笑。在我看来,要批评陈冠希照相的内容,那帮人简直该被骂死。

记得C罗和其他几个曼联球员嫖娼的新闻被英国的tabloid太阳报报道出来,这边的傻逼们就开始批评C罗。他妈的,一个成年人不违法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需求,有什么好骂的?该骂的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妓女——收了顾客的钱又不保护顾客隐私,“什么素质”!这次陈冠希的事也一样,拍照片没有任何错,法律上没有,道德上也没有。应该被谴责的是公开照片的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民众的反应则更让人无奈和作呕。

这次事件里的傻逼太丰富了,从弱智的傻逼到凶残的傻逼,什么都有;也暴露了中国社会从盲目无知到残忍没人性的各种丑态。那些粉丝即坚持说照片是伪造的,又伤心不已。何必呢。你喜欢阿娇我喜欢王菲,你看见了她的一切我就看到王菲的脸,我羡慕你还来不及,你有啥不能接受的、伤哪门子心呢。接下来是那些对艺人们表示失望,认为他们“道德沦丧”的傻逼。媒体向来傻逼,他们说照片“不雅”也就罢了;我就纳闷这帮人有什么好失望的?那些事谁不想干?不干怎么有后代?这种事情有什么不雅的?明星们干这些事怎么就道德沦丧了?人家要对大伙负什么责让大家失望了?猫扑天涯就不说了,都是左愤的地盘;在我常去的一个动漫论坛竟然也看到有傻逼说这些艺人应该道歉,他妈的。然后是歧视女性的傻逼们。以那些傻逼们的思维,这种事情丢人的无疑是女性。有骂她们贱的,有问她们会不会自杀的。女人男人都是人,大家都把家伙亮出来,为啥女的就应该去自杀了?从这点看,这个社会跟一千年前一模一样。最后是最混账的傻逼:“倡优之辈,本来就是用来娱乐的”。小花牛写得好:“这句充满了歧视,冷酷,暴力和没头没脑的傲慢的话,真是对那些自做清高而实则庸俗不堪的网民暴民们最精辟练达的刻画。”

如果是一个正义的社会,应该得到舆论支持的恰恰应该是照片上的那些明星们。而舆论则在对他们的调侃和讽刺中自我娱乐。这样真是太没意思了。至少那些明星们为自己的身体而娱乐,那帮傻逼们只是为了别人的一句“哦真不错啊”而娱乐,然后在哈哈狞笑中得到空虚的满足。

点名问卷越来越RP了啊但是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青年不能不回答啊

1. 选一种颜色来比喻传问卷给你的人
鲜艳的黑色(我自己汗一个先……)

2. 用一种动物来比喻传问卷给你的人
小猫

3. 用喜欢的角色来比喻传问卷给你的人
天王洲神乐 from Speedgrapher

4. 用食物来比喻传问卷给你的人
橙子

5.来谈谈你未来的10年有什么计划
赚钱,赚钱,赚钱

6.你觉得你能活过十年么
我靠

7.如果不能活过..你想去哪里
活不过还有的选?回家

8.现在来描述一下你的心情
不安

9.你是同人X么
不是,努力中

10.用你自己的话来解释”压倒”(同人系)
……

11.你认为你是压倒还是被压倒
被压倒

12.你最想压倒谁还有被谁压倒
我想压太祖,压死丫的

Track back: 予身蜉蝣

一天

高三时的两个同桌在这个圣诞节过来了。一个是当时的班长,一个是团支书;我当时什么也不是。高考的时候班长报了清华,分也过了清华的线;支书没报清华,但分过了清华的线;我报了清华,分却没过清华的线。现在班长在加州伯克利做PhD,支书在DHL德国总部做实习,我还是什么也不是。

昨天我给班长说明天我送你到希思罗,班长说不用不用,我说没关系地铁过去很方便,班长说好吧。今早上七点半起来头痛欲裂,把班长叫醒后又一头栽回床上。八点的时候班长推门进来,看看地上的酒瓶,说看吧我说你不用送。我说好吧你到了伯克利给我发封邮件。

天快黑才醒来。之间梦见我又在申请美国的PhD。起来坐着发了半天呆。

小揍说我少喝点酒就能买块板子了。我想想,操,还真是这么回事。

有时我会很奢侈的吃一顿早饭,比如今天。煎一个完美的蛋,切几片黄瓜,煮一壶咖啡,慢慢的把面包切开,抹黄油,吃。我敢打赌那些一年挣几万镑的人们从来不会这么悠闲的吃早饭。厨房的门对着西边,天边的夕阳在一片厚重的云下面挂着,金色的光从院子里的树梢上照进来。

前年过来的飞机上有一个上海的旅游团,邻座是位过来旅游的五十多岁的大妈。十几个小时的旅途中我一直跟她聊。她讲她女儿考托福的事,讲她女儿在上海打拼的事,讲她女儿成功的事,讲她女儿不幸的事,讲她儿子在海关不愿入党不愿拍马屁不愿同流合污的事。我听得津津有味,挺庆幸在国门门槛上有人给我讲那些过来人的经验。最后老人家说有个算命的说她应该去西边旅行一趟,可以消灾,本来有去法国意大利的团,但还是挑了去英国。“英国应该最西了吧?”

“呵呵”,我笑笑,“是的,最西了。”

太阳落下去了。

好几天没吃肉了。昨天买了些猪脊背肉,今天晚饭就炒它了。把刀从壁挂上拿下来的时候碰得勺子铲子叮叮当当的响,像风铃一样。

小时候有一次从床上摔下去,奶奶跑过来抱起我,看我也不哭,以为是魂飞了,就不停的说“冬冬快回来,冬冬快回来……”那时,窗边的风铃叮叮当当的响。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用力的切割着那些肉,我用力的撕扯着那些肉。

伦敦,我一见你就困

——仿写叶三老师的文章

每次从其它地方旅行回到伦敦,不论是之前去英国的其他城市,还是从欧洲大陆旅行归来,不论是从伦敦的哪个火车站或者哪个机场出来,看到街上的灯光和嬉笑的路人,我就兴奋的想睡觉。这种兴奋远远超出来到一个旅游目的地的感觉。挺奇怪的。

兴奋的想睡觉其实挺不容易的。到一个其他城市,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充其量是兴奋得想四处走走——其实这样兴奋的次数都非常少。有些城市则是一副板着脸挖鼻孔的样子。但具体它让我不爽是因为咧了嘴角还是翻了白眼,却又一下子说不出来。仔细想想,语言环境其实是个很重要的因素。生活在一个自己茫然不知的环境里,周围发生着什么完全没有感觉。这种孤单的感觉非常可怕,在这样的城市里也不会有安全感。之后才能谈喜欢与否。在我看来,城市的性格决定了是否喜欢这个地方。有的城市很慵懒,慢悠悠的;有的城市忙碌的找不到自己;有的城市很娇小袖珍;有的则乱作一团。

“见过的人越多,我越喜欢自己的狗”;“去过的城市越多,我越喜欢自己的床”。这话一点都不假。

仔细想想,我喜欢的城市。

我知道哪里有最好的酒,我知道哪里有最好的牛肉,进到店里,和老板寒暄几声,我喜欢的酒和菜就上来了;我知道哪里的打口店老板最懂行,每周一有新货的时候总给我留几张我一听就爱上的CD;我知道哪里的伙计最合性子,头发长了坐在镜子前他就知道要剪掉多少;我知道最好的朋友都在哪个茶馆出没,某个艳阳天大家会默契的聚在那里,侃上一天一夜;我知道哪里的纸最好,哪里的墨最香,哪里的石头最温,哪里的颜料最好用;我知道哪个角我喜欢,他哪个台唱……

我珍惜的朋友都要在这个城市。一月一见,一见一夜,喝一个月的酒,扯一个月的淡。我喜欢的风景都要在这个城市。有青山间的日出,有倒影中的落日。我会心的灵犀都要在这个城市。在夜里的阳台上掂起一瓶酒,对面的阳台上依稀有人点燃一颗烟。我珍爱的回忆都要在这个城市。喝两千年前的酒,读二百年前的诗,思念二十岁之前爱过的人……

高二的某天下午放学后,我骑车子到了解放路和东新街交汇的地方,往西看去,硕大的一轮夕阳,落在西新街的梧桐树梢上。

我想念的朋友早已经远去;我思念的城市永远是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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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阵子重装了电脑。重装之前把所有敝帚全都拷到移动硬盘上。把系统恢复盘放进光驱里准备重启前,我一遍又一遍的点开“我的电脑”,一遍又一遍的确认过去的东西已经全部拷过来了。突然有种感觉,像是从一个久违的朋友家出来,没走几步就回过头去,看到朋友还站在家门口,挥着手喊着:“再见啊!再见!”

虽然现在还非常年轻;但现在,很多人的分别,都已不是能够“再见”的了。

2.

今天洗了快一个小时的澡。之前发下毒誓,接不到面试就不理发;今天洗头的时候发现头发已经到嘴边了。上小学的时候有个长得挺帅的哥哥,大我一岁。他总有很多很多的零花钱,总有很多新鲜的东西,总有很多好玩的游戏卡。所以,他是个“坏”孩子。他那长长的中分在那个时候也是坏孩子的标准发型。那时候我看到他走在路上一边睨着你,一边叼一撮头发。当时就觉得:他太酷拉!

十几年的梦想,今天终于实现了。

3.

由于洗澡洗太久,现在热得不得了。于是推开窗。伦敦的冬天风很大,有一户邻居在自己的院门上挂了一串风铃,丁丁当当的响。

作风铃比作人快乐多了。

4. 乂安  词/曲:窦唯

晦煦千秋岁义 安哉
赋叙喻中云艾
攀重衍生清白
语录
昉回 景宗
语祝
恍违 举耀向清空
汉信声通聆嘱
子昭赎故
旦请卷宗稍安韵吐
善畅苑深
洄省绽重仙嵩
帆衣锦散江东
潸昔青眷相共
渲霜巾戏真晰
须诏令亦虚
唏嘘疯恫听真
淡性近枉人
沨翀天真
诗谶傍醒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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