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比我小两岁,但却是我高中三年的同学。我时不时的会想起他。
高一刚入学的时候,我一度觉得这个鼻梁高耸满头卷发喜欢唱中文流行歌曲的同学应该不是一个学习很好的孩子。虽然我俩都住校,比别的同学多了一起晚自习的时间,但一直很少交流。
开学两个月后年级进行了一次数理化三科类似奥赛的考试,我三科分别拿了二、三、优秀奖,刘阳拿了一、二、三等奖。当时别的同学能拿一两科的奖就不错了。全班同学对我俩刮目相看,他们说我俩都是不怎么学习但很聪明的人。不过我知道,我在学习,刘阳是他妈的真的不学习。
高三重新分班后,年级里把排名靠前的同学重组了一个班,我和刘阳都进了这个班。
高考那天刘阳脚打着石膏手拄着拐杖过来考试。我和我爸妈看着他和他爸妈,一时语塞。本来我们会在北京再一起呆四年的,他如愿去了北航,我小作文写跑题理综蹦床没加重力就告别了清华。去上大学前我俩聊天,我说我们都是国防系统的,都以航天见长,哪个学校更好啊。他说当然是哈工大哈哈哈。我觉得他是个好人。
大二去港大交换回来,别的学校都还没放假。我爸给我报了北大的小学期,白天上课,晚上我就去找刘阳玩。哈工大的宿舍是八人间,北航是四人间。但这仅有的四个人造的垃圾从地板一直堆到桌子上。推门进去的时候门把地上的垃圾滑开一片空地,他熟练的在这片空地上脱了鞋子跳到床上。面对从没见过的垃圾山,我呆站在这片空地上。那时候手机还没有特别普及,就在我呆住的时候桌上的固话响了。刘阳奋力的开始扒垃圾找电话,但是仍然没有在振铃终止前找出电话。他懊恼极了,说这也许是小黑打给他的。
小黑是他在大学里一直喜欢的女孩,总是穿黑色的衣服,瘦瘦的,长发披肩,也是黑色的。没有接到电话的那天夜里,我陪刘阳去女生宿舍楼下给小黑送礼物。走在路上的时候刘阳的话比平常多,他告诉我小黑比他低一级,而且也比同级的人小两岁,而且也比同级的人聪明。他觉得他和她在这方面非常像,一定会是很好的一对。当时我没有说话,只觉得这个永远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的小孩那个时候特别认真。
那天晚上我俩一直在打篮球。整个球场就我俩,借着路灯和月亮的光亮。我们一边跑来跑去跳来跳去,一边谈论着他的小黑。
大四毕业的时候我决定去英国读书。去北京办签证的时候我和刘阳喝了两天酒,一天在五道口,一天在三里屯。第一天在五道口很高兴,我俩好久没见,旁边又都是同龄人,大家一起玩的很开心。第二天要分别了,我们跑到三里屯说今天不醉不归。街上到处是拉皮条的,酒吧里的红男绿女透着虚伪和觊觎。每个酒吧都告诉我们可以喝到第二天早上,两点的时候每个酒吧又都要打烊了。灌了一肚子勾兑的酒精,我俩沿着一个小胡同歪歪扭扭的走,直到一个上世纪六十年代建成的五层居民楼楼下,发现有一个看上去很破的酒吧还开着,里面两个说中文的俄罗斯女孩子说这里真的可以喝到天亮。我们四个一边喝一边玩一些无聊的游戏打发时间,时不时得聊些天南地北的东西。刘阳指着我说我哥们要去伦敦了,帝国理工,很好的学校,你们知道吗,他是个物理学家。那两个俄罗斯女孩在祝贺我的时候,我觉得刘阳是个很好的人。
早上五点,我俩从酒吧出来。路上冷冷清清的。我们走到东四十条地铁站口,在还关着的铁门前面坐下。刘阳跟我说,小黑跟他一直若即若离,始终没有跟他在一起,他后来也有了别的女朋友。那个在黑夜中一路啰啰嗦嗦的人仿佛又走在我眼前,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也许他并不需要安慰。然后我们就那么呆坐着,直到来上班的地铁大妈推开了铁门,他走进地铁口,回头跟我招手,让我在英国好好加油。我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他。我就那么呆呆的一直走到东直门回了酒店,跟爸妈打过招呼之后就在酒精和困意里睡去了。
从英国回来我在香港上海北京参加了一圈招聘会。在北京的时候我又去住在刘阳的宿舍里。这时候已经是研究生公寓,没有那么破了,也没那么多垃圾了。他说他交了一个美国女朋友,比他低一级,而且也比同级的人小两岁,而且也比同级的人聪明,康奈尔毕业之后全世界跑,现在来中国do business,家里也是书香门第,而且很爱他。当我觉得他真的找到了那个人的时候,他说,他的家人是racists,他女朋友是黑人,他父母无论如何无法接受。我们在五道口的一个地下酒吧里讨论这件事。后来我们都喝多了,开始口不择言,说到了性。最后他问我觉得他应该怎么办,我半开玩笑的说既然爽就继续啊。他说我一直没有问过他到底爱不爱她。
那是我人生中最羞愧的时刻。我做了最诚恳的道歉。
后来我在上海找到了工作,他和他的女朋友去了美国,背着他的父母结了婚。
后来我被公司派到广州,和他联系了一次知道他离婚了。
我很想念他。
June 4th, 2014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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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广州市中心的一个高层公寓里。公寓七楼以上是民宅,七楼以下是商场、餐厅还有健身房,七楼是个空中花园。什么都有,够我宅的了。
楼里的商场做得一直不怎么好。之前搞出一层专门卖鞋,经营了很久也没什么起色。后来商铺就全撤了,楼外的巨幅广告也卸了下来。现在每天都在装修,不知道又要经营什么。倒是六楼的健身房办得风风火火,我每周都会去三次。这半年多练过来,人越来越多,用器械都要排队了。
健身房只租了六楼的一半,另一半一直空置。今天健身出来经过那个空置楼面的门前,发现玻璃门是开着的,我就走了进去。里面脏兮兮的,有些建筑垃圾。我径直走到窗前,看到了无论从我家里还是从健身房的窗户都看不到的角度:在沿街商铺的后面,有一片非常简陋的棚户区。
这几天广州的天气特别好,潮湿的天气过去了,闷热的夏天还没到,天空蓝蓝的,风吹着非常舒服。我站在窗边,看着那片用木棍、砖头、塑料布、广告面板搭建起来的房子,发了好久的呆。我心里一点也不悲伤,而是满满的温馨的感觉。我想象着他们每天都会收集回来别人丢弃的东西,把这些东西贴在墙壁上、搭在房顶上,遮风挡雨,让第二天过得稍微舒服一点,然后得到家人的赞许,自己感到稍微满足一点。记得卖鞋的铺子撤走的时候,那个两层楼高的喷绘广告布刚被拆下来,就有一个老妇人又叠又卷。她一直没有抬头看别人,但也没显得很慌张。我当时下班经过,整个布幅挡在我前面。那个老人有点不好意思,我觉得应该不要让她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我就去另一边买了瓶饮料,看着她收好离开才回去。今天,我看到那个巨幅的高跟鞋平躺在其中一间棚屋上。
我觉得好温馨。
我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工作三年,我的收入越来越多。现在的我住在很好的公寓里,买得起以前梦寐以求的任何东西:圣斗士、音乐、高级的电脑、几年前在伦敦看到的昂贵品牌的漂亮衣服和鞋子。可是我什么都不想买了。我曾经总觉得有一天我有了钱,买下这些东西,我会有多开心啊!现在却兴趣全无。这真是令人遗憾。
当时我站在六楼的窗边,看到这些棚屋,想起来小时候厂里在扩建,工地旁有很多砖头和各种建筑垃圾。当时和小伙伴们在一个砖堆上垒出了一个小房子。这个房子有几个窗户,三个座椅,一个生火的灶台。后来我们到处捡来各种各样的东西:一个烂牛毛毡,我们做成了房顶;一个竹帘,我们用作了门帘;一个破锅,我们放在灶台上烧水玩儿。后来这种东西越来越多,我们也越来越开心。每天吃晚饭时就在琢磨怎么让那个小房子更好一点。这是我对物质享受所拥有的最美好的回忆。
我这么写仿佛有点“不想长大”的感觉。我从不觉得长大是坏事;相反,我觉得“不想长大”实在是傻透了。我只是觉得自己找不到什么东西让我觉得像小时候建房子那么快乐和温馨。本质上我觉得生命是美好的,但我也经常会想,这些美好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我想不出来。这和生命的意义是一致的——这个问题太难了。每次想到一个答案,只要再问一句so what,自己就又迷茫了。《指环王》里咕噜捧着那枚邪恶的戒指,无比虔诚的说:It is my precious!看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现在这个眼神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没见过比这更幸福的眼神。
这样的幸福又怎么样呢?咕噜死的应该很满足。对于他自己来说,为了认定的目标失去肉体失去灵魂,终于在生命的最后与之同归于尽。但是,在旁人看来他只是个被蛊惑的可怜虫。就像《黑镜子》第2集里面那个满足于每天骑自行车、满足于自己高出那些没有资格骑车挣点数而只能做清洁工的人一等、因为一点观众看起来很无聊的乐趣可以开心一整天(这个定语有点长)的人,对于他自己来说,他很快乐;但观众都看得出,他很愚蠢,他不知道真正的快乐是什么。
我想知道真正的快乐是什么。
后来,我们搭的那个房子被建筑工人拆掉了。有一天晚饭后我们又带着四处捡来的东西来到砖堆前面,发现房子被从四周向内推倒了。那天我们非常伤心。
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公民凯恩》的评价那么高。我想起了影片最后,印着Rosebud的那个雪橇在火焰中熊熊燃烧。
March 31st, 2012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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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爷去世的时候我在香港,爷爷去世的时候我在伦敦。这些天来我总觉得自己很不是东西。
姥爷的祖上是山西人,在晋商出西口的年代发了家,开了很多盐铺票号。到了姥爷的爷爷辈时,举家迁到了保定,家业达到鼎盛。姥爷的父亲和他的五个儿子都受到非常好的教育。但是听姥姥说,姥爷的父亲在燕京大学时整天和日本留学生谈恋爱,是个败家子,硕大的家产就是在他手上被账房骗走的。到了姥爷这辈家已经搬到了河北,姥爷进入了当时的中央大学。姥爷在大学里的专业是生物学,成绩非常优秀,曾经被邀请和当时的校长同桌吃饭。因为这个校长是蒋介石,后来的文革中姥爷吃了太多苦头。似乎是在大跃进的时候,姥爷被派到了宁夏的一个小县城当老师。姥姥和姥爷是老乡,是姥爷的学生,比他小十九岁。从后来亲人的描述中,姥爷给我的印象是个非常有涵养的书呆子:文革前他经常弹钢琴,拉小提琴,吹口琴,讲流利的英文和日语,夏天游泳,冬天滑冰刀。平时除了他感兴趣的问题以外,对任何事情都不关心,生活常识非常匮乏。
小时候基本上一年跟妈妈回一次姥姥家。在我的记忆中,姥爷总是独自居住的。他总是把自己关在他的房间里,在里面用蜂窝煤炉做饭。有时姥姥会让表弟把他叫出来跟大家一起吃饭,这时候才看到妈妈和我,说“哦,晓霞和冬冬回来了”。
姥爷跟我说话总是笑眯眯的,长长的眉毛会时不时的碰到眼角。他的牙齿缺了很多,说话的时候会用舌头舔一舔那些空缺。他的房间有一股很奇怪的味道,书味、饭味、蜂窝煤味;但我并不讨厌这个味道。长大后才意识到姥爷很奇怪,亲人们说姥爷一直就那样。每次回姥姥家我都会敲开姥爷的门,跟他说说话。记得早些年的时候,老爷会告诉我他现在在研究什么,比如人眼盯着一个东西看一阵子后,为什么会看到那个东西的补色,比如含羞草能不能建立条件反射。我当时觉得很有意思。后来他就总说些隔空取物、气功大法之类的东西。他讲这些东西的时候都是笑眯眯的。
大概高中时的一次回去,向姥爷索要了他的一本书,关于巴甫洛夫学说的。拿回家翻看多次,才注意到背后两竖排歪歪扭扭的字:毛主席万岁,梁老师XX。那两个X已经看不清了。我盯着那两排字,觉得很无奈。在他要被派到日本留学的时候,解放军打过长江了;在他要做科研的时候,祖国要求他去大西北;在他想要做一个教师的时候,他的学生指着他的鼻子骂。
后来再回姥姥家,姥爷之前的那间屋子已经没什么东西了。听姥姥说那些书和笔记全给他烧过去了;烧了很久。呵呵,也许对姥爷来说,只有在那边才能安心做自己喜欢的事吧。
爷爷也是山西人,祖上条件也还好。奶奶比爷爷小两岁,四岁时就去爷爷家做了童养媳。比起姥爷的书生气,爷爷热血得多,十来岁就出去打日本人了。后来十六岁时加入了解放军,在川陕交界的地方打土匪。爷爷说那阵子陕南总是下雨,山里面泥泞不堪,他的草鞋全烂了。后来双脚就落下了病。后来参加了志愿军,当了炮兵。晚年的时候,爷爷的耳朵背得厉害。爷爷读过塾,后来在部队里当了参谋。因为他是参谋,在后来的大撤退的时候有车坐,才退得回来。想起看2002日韩世界杯的时候,镜头给了汉城北边的一座山,爷爷突然很激动,解说员的讲解他听不到,问我这是不是汉城,然后说他们当年已经打到这个地方了。
回国后组织安排他去上电校,那时候还是中专。毕业后就去了电厂。后来他的三个儿子都进了电力系统。爸爸妈妈从大学毕业后,都到了爷爷所在的这个电厂。所以我在爷爷身边生活的时间要比见姥爷的时间长很多。上学前在爷爷家住了半年,那时爷爷刚离休,身体很好,喜欢喝茶,喜欢和我一起看《聪明的一休》。
十六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开家,去高中住校。爸爸鼓励我说,爷爷十六岁那年都去别的省打仗了。我想想,自己要做个男子汉,于是就没什么了。二十二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开国,爸爸鼓励我说,爷爷二十二岁的时候都去别的国家打仗了。我又想要做个男子汉,于是就又没什么了。现在那个男子汉不在了。
上小学的时候姥爷用毛笔给妈妈写过一封信,信里说“冬冬聪明乖巧,志向远大,不禁令人喜爱……附剪报一份,希望会有帮助”。那份剪报介绍的是霍金的《时间简史》。
上个月回家,爷爷对我说,“要吃好。”
我有一个比我小九个月的堂弟,从小不爱学习,又经常闯祸。三婶批评他的结束语永远是“……你看你哥”。高考成绩奇差无比,三叔使尽解数让他上了电校,这时候电校已经成大专了。毕业后又让他找了附近的工作。奶奶总说堂弟没出息,男孩应该出去闯。
我很羡慕堂弟。
写在什么的边上?我不知道,但总觉得自己是在什么的边上。
April 23rd, 2008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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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在我看来是个自负又玩世不恭的人,至于他歌唱得如何,戏演得怎样,我一点也不关心。虽然玩世不恭并不值得欣赏,但至少不是溜须拍马逢场作戏,不是矫揉造作,是他自己的真性子;这小子还多少有点藐视权威,挑战世俗的意思,所以我挺欣赏他的。
最近的那点破事真是彻底暴露了傻逼们的本质。对了,先说说照相。我喜欢照相,什么该照什么不该照我有自己的原则。几个成年人在自己家里玩高兴了拍些艳照太正常不过了,这就跟一对情侣去公园趁着开心合个影一样容易理解,留住美好瞬间而已。想起在波恩的时候,在一个小广场的长椅坐了一下午,看着行人来来往往。当时有个旅游团,一帮男人穿着不合体的正装谈笑风生。大家聚集在广场上的雕塑前,一个个与雕塑留影,姿势完全一样,然后接着谈笑风生着离去。至于雕塑是谁,那人在干嘛,背后有什么故事,没有一个人在意。这帮人拍出的这些照片的目的就一个:回家以后收在相册里给客人看,“哦,这应该是在德国的一个地方……嗯我看看日期,哦应该是波恩”,“哦真不错啊”,然后哈哈狞笑。在我看来,要批评陈冠希照相的内容,那帮人简直该被骂死。
记得C罗和其他几个曼联球员嫖娼的新闻被英国的tabloid太阳报报道出来,这边的傻逼们就开始批评C罗。他妈的,一个成年人不违法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需求,有什么好骂的?该骂的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妓女——收了顾客的钱又不保护顾客隐私,“什么素质”!这次陈冠希的事也一样,拍照片没有任何错,法律上没有,道德上也没有。应该被谴责的是公开照片的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民众的反应则更让人无奈和作呕。
这次事件里的傻逼太丰富了,从弱智的傻逼到凶残的傻逼,什么都有;也暴露了中国社会从盲目无知到残忍没人性的各种丑态。那些粉丝即坚持说照片是伪造的,又伤心不已。何必呢。你喜欢阿娇我喜欢王菲,你看见了她的一切我就看到王菲的脸,我羡慕你还来不及,你有啥不能接受的、伤哪门子心呢。接下来是那些对艺人们表示失望,认为他们“道德沦丧”的傻逼。媒体向来傻逼,他们说照片“不雅”也就罢了;我就纳闷这帮人有什么好失望的?那些事谁不想干?不干怎么有后代?这种事情有什么不雅的?明星们干这些事怎么就道德沦丧了?人家要对大伙负什么责让大家失望了?猫扑天涯就不说了,都是左愤的地盘;在我常去的一个动漫论坛竟然也看到有傻逼说这些艺人应该道歉,他妈的。然后是歧视女性的傻逼们。以那些傻逼们的思维,这种事情丢人的无疑是女性。有骂她们贱的,有问她们会不会自杀的。女人男人都是人,大家都把家伙亮出来,为啥女的就应该去自杀了?从这点看,这个社会跟一千年前一模一样。最后是最混账的傻逼:“倡优之辈,本来就是用来娱乐的”。小花牛写得好:“这句充满了歧视,冷酷,暴力和没头没脑的傲慢的话,真是对那些自做清高而实则庸俗不堪的网民暴民们最精辟练达的刻画。”
如果是一个正义的社会,应该得到舆论支持的恰恰应该是照片上的那些明星们。而舆论则在对他们的调侃和讽刺中自我娱乐。这样真是太没意思了。至少那些明星们为自己的身体而娱乐,那帮傻逼们只是为了别人的一句“哦真不错啊”而娱乐,然后在哈哈狞笑中得到空虚的满足。
February 15th, 2008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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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时的两个同桌在这个圣诞节过来了。一个是当时的班长,一个是团支书;我当时什么也不是。高考的时候班长报了清华,分也过了清华的线;支书没报清华,但分过了清华的线;我报了清华,分却没过清华的线。现在班长在加州伯克利做PhD,支书在DHL德国总部做实习,我还是什么也不是。
昨天我给班长说明天我送你到希思罗,班长说不用不用,我说没关系地铁过去很方便,班长说好吧。今早上七点半起来头痛欲裂,把班长叫醒后又一头栽回床上。八点的时候班长推门进来,看看地上的酒瓶,说看吧我说你不用送。我说好吧你到了伯克利给我发封邮件。
天快黑才醒来。之间梦见我又在申请美国的PhD。起来坐着发了半天呆。
有时我会很奢侈的吃一顿早饭,比如今天。煎一个完美的蛋,切几片黄瓜,煮一壶咖啡,慢慢的把面包切开,抹黄油,吃。我敢打赌那些一年挣几万镑的人们从来不会这么悠闲的吃早饭。厨房的门对着西边,天边的夕阳在一片厚重的云下面挂着,金色的光从院子里的树梢上照进来。
前年过来的飞机上有一个上海的旅游团,邻座是位过来旅游的五十多岁的大妈。十几个小时的旅途中我一直跟她聊。她讲她女儿考托福的事,讲她女儿在上海打拼的事,讲她女儿成功的事,讲她女儿不幸的事,讲她儿子在海关不愿入党不愿拍马屁不愿同流合污的事。我听得津津有味,挺庆幸在国门门槛上有人给我讲那些过来人的经验。最后老人家说有个算命的说她应该去西边旅行一趟,可以消灾,本来有去法国意大利的团,但还是挑了去英国。“英国应该最西了吧?”
“是的,最西了。”
太阳落下去了。
好几天没吃肉了。昨天买了些猪脊背肉,今天晚饭就炒它了。把刀从壁挂上拿下来的时候碰得勺子铲子叮叮当当的响,像风铃一样。
小时候有一次从床上摔下去,奶奶跑过来抱起我,看我也不哭,以为是魂飞了,就不停的说“冬冬快回来,冬冬快回来……”那时,窗边的风铃叮叮当当的响。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January 19th, 2008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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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阵子重装了电脑。重装之前把所有敝帚全都拷到移动硬盘上。把系统恢复盘放进光驱里准备重启前,我一遍又一遍的点开“我的电脑”,一遍又一遍的确认过去的东西已经全部拷过来了。突然有种感觉,像是从一个久违的朋友家出来,没走几步就回过头去,看到朋友还站在家门口,挥着手喊着:“再见啊!再见!”
虽然现在还非常年轻;但现在,很多人的分别,都已不是能够“再见”的了。
2.
今天洗了快一个小时的澡。之前发下毒誓,接不到面试就不理发;今天洗头的时候发现头发已经到嘴边了。上小学的时候有个长得挺帅的哥哥,大我一岁。他总有很多很多的零花钱,总有很多新鲜的东西,总有很多好玩的游戏卡。所以,他是个“坏”孩子。他那长长的中分在那个时候也是坏孩子的标准发型。那时候我看到他走在路上一边睨着你,一边叼一撮头发。当时就觉得:他太酷拉!
十几年的梦想,今天终于实现了。
3.
由于洗澡洗太久,现在热得不得了。于是推开窗。伦敦的冬天风很大,有一户邻居在自己的院门上挂了一串风铃,丁丁当当的响。
作风铃比作人快乐多了。
4. 乂安 词/曲:窦唯
晦煦千秋岁义 安哉
赋叙喻中云艾
攀重衍生清白
语录
昉回 景宗
语祝
恍违 举耀向清空
汉信声通聆嘱
子昭赎故
旦请卷宗稍安韵吐
善畅苑深
洄省绽重仙嵩
帆衣锦散江东
潸昔青眷相共
渲霜巾戏真晰
须诏令亦虚
唏嘘疯恫听真
淡性近枉人
沨翀天真
诗谶傍醒瞋
晚上照例拿了一杯酒躺在地上听歌。不知为什么我坐了起来,蜷缩在写字台下面,就那么一直藏着。
合租的朋友们没有一个在家。我不知藏给谁。就这么一直藏着。
小时候家里有一个白色的写字台,我总喜欢藏在下面,让爸爸找,让妈妈找,让奶奶找,让爷爷找。那时候小心砰砰得跳啊!闭着气,生怕笑出声来。
音响在写字台的两边震动着。我听不到自己的心跳,感受不到自己的气息。就这样,一直藏着。
我一直藏着,在写字台下面。
November 2nd, 2007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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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两个母校搞百年校庆,西安中学和帝国理工。作为一个学院,一百年的历史在英国显得少得可怜;如果不是学校,一百年的历史在中国同样少得可怜。说到这里多扯一点。中国古代也不是没有学校,但为什么没有传承下来,或者后人想扯一下历史为什么会被其他人嘲笑(比如湖南大学借岳麓书院之名而造就的“千年历史”)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对于剑桥最老的学院,Peterhouse College,不就是在一个叫Peter的人家里搞了个私塾么?而到现在,牛剑的这些学院还都是私人所有,连孔子当年的境界都不如。
两个学校同是百年,就像两个同年出生的陌生人一样,各自走过了各自的岁月。仔细想想这样的感觉挺好玩的。陈奕迅说十年之前咱俩不认识;王菲说百年之前咱俩谁都不是谁;林俊杰说千年……算了,千年太长了。两个同样的百年,却是完全不同毫不相干的两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百年;正所谓一人一世界吧。
以下是两个学校的校庆链接:西安中学,帝国理工。对比一看,西安中学的那个做得实在是太傻逼了。
河蟹大会终于开完了,我经常去的那个论坛也算是恢复了正常。之前几乎所有论坛都在整顿,该限制的限制,该河蟹的河蟹。群里几个腐女讨论说连女性向的同人论坛都关了,河蟹得不得了。眼看大会开完了,会议期间一直正常的牛博却挂了。这几天一直上不去,也不知道什么原因。
我的Google Reader里只有两个订阅,一个是傻逼老愤青,另一个是一个叫做“Leica中文站”的论坛的RSS。这个论坛不怎么去,只是它的RSS经常有TIME一周图片精选或者关于最近的摄影展的消息。论坛挺小布尔乔亚的,一帮玩Leica的有钱人聚在一起放图。还有豆瓣。豆瓣其实挺不错,归纳自己的阅览很方便,而且豆瓣推荐都很对胃口。只是同样被一帮小布尔乔亚占领,对书、电影、音乐的评价充满了晦涩艰深的痛苦忧愁,遇到其中的猛文,更是看得我咬牙切齿。最牛逼的是一个傻逼评论《高等数学》还是什么书的英文版,文中充斥着各个数学家的英文名,最后忧郁的展望了一下中国数学的未来。当时我都够晕的了,看了后面的回应的评论就彻底醉了。写文艺文没什么;能把《高等数学》评论得这么文艺,太小布尔乔亚了,太牛逼了。
今天打开Google Reader,竟然发现Leica中文站有一篇以“彪悍的硬广告”的题目的文章,给出的链接直指豆瓣上的一个组:哭泣的牛博。
我讨厌小资做派,但总被人误会讨厌小资喜欢的东西。这是两码事,干脆在这里一并说清。小资显而易见的做派是不懂装懂,喜欢搞一些特别傻逼的事情说明自己很有品位——比如专门刻意用心良苦的让自己失恋、失意、失魂、失身,然后忧郁的跑到西藏搞个一夜情找灵魂;你旅游要是去西双版纳这种地方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今年生日的时候一个好朋友拖朋友给我带过来本诗集,还专门附了封信询问:诗集比较小资,你不会不喜欢吧?我虽然是愤青,但理性思考还是没问题的。小资们即使不喜欢也一定要看诗集,但看诗集的不都是小资。虽然我也看诗集,我也看过余秋雨,我也喝红酒,我也“和毕加索喝下午茶”,但我讨厌小资。近年来,小资的一个很新的典型特点是听歌剧。老爸喜欢听歌剧还有他带我去省图听讲座的事在Recollections里写过。那次邻座有个穿的特体面的男士转过来问我爸:请问您是做什么工作的?我爸说:哦,我是个工人。丫的眼睛在金丝眼镜后面睁得爆大,愣了半天,“哦”了一声回过头了,之后再没理过我们。我当时就想,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不是:“哦,我是个挨踢工作者”?
另外,中国人(指名道姓,中国人)很喜欢把其他人归类。我觉得这跟中国传统的圈子文化和对个体个性的抹杀密不可分。如果一个人不属于任何群体,他/她就是异类,就会被人鄙视。从上幼儿园开始,老师们就把罚站作为一种惩罚手段。“站”这件事本身没什么,只是站的地方表现出了“罚”的涵义。体育课的时候大家在队列里站着,被罚的孩子站在一边,大家都是站,队列里的就没什么,一个人站一边的就羞愧难当。而当旁边又多一个罚站的孩子的时候,两个人就没那么不好意思了。在中国,权威总把对个体从群体中分离出去做为一种惩罚手段;而我们也不由自主的接受了这个观点。他妈的,想想自己的过去,实在太傻逼了。如果我的孩子非常不幸的在中国接受教育,要是他/她被老师罚站到一边,我一定会表扬他/她有个性。再比如作家协会这种畸形的东西,也只能在中国产生。一帮御用文人搞个圈子集体被御,然后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小屋中觥筹交错互相吹捧。你要也想通过写作出名,好吧,进这个圈子先。一帮傻逼文人常年居于社会中心,积极参政议政,还各个以作家自居,并不断的抱怨诺贝尔文学讲评审被“有不可告人企图”的西方政府把持。没有比这更滑稽的事情了。那些获诺奖的哪个不是在常人不可企及的高度思考人类命运的;整天忙于社会应酬怎么可能写出好作品。不好意思,又激动了。在中国像作协这样的畸形组织比比皆是;连“工会”都承诺绝对配合企业工作了,还要工会干嘛?当然,错的不是太监,是阉割他的制度。
就像Leica中文网和豆瓣,小资和愤青的界限有时并不十分明显。所以,如果一个人经常干很“小资”的事情的话,他/她也就自然而然的被归为小资那个圈子了。这种做法挺奇怪的。辨别事物要从本质出发。只要思考一下就能看出来,小资的本质是自我陶醉,自我感动。它不批判社会,不承担社会责任,只是沉湎于人性的欲望,对本能不是警惕而是拥抱,从本质上拒绝理性。我讨厌这种做法,但我不讨厌他们喜欢的东西。
在人们的印象中,愤青与小资绝对对立,一个人要是痛恨小资,那他/她一定是愤青了。这仍然是奇怪的思维方式,延续着我们中国人一定要把别人划到某个群体中的传统。说到愤青,这又是个大话题了。一般来说,愤青是那些爱国的民族主义者。这么看我根本不可能是个愤青。但如果只用比较浅显的涵义,即对现实不满从而愤世嫉俗,那我又是个愤青了。这个问题之后再说,到时应该会写个关于愤青、摇滚和理想主义的文章。
所以对于自诩坚持理性的我,当有人说“你是真小资啊”,我会说:“你见过这么理性的小资吗!?”;当有人说“你真是个愤青啊”,我会说:“你见过这么理性的愤青吗!?”(装逼版:“你见过这么愤世嫉俗的小资吗?”“你见过这么有品有谱的愤青吗?”)。如果实在恶习难改,一定要将我归类,那我就是一个愤青的百年和一个小资的百年。
October 23rd, 2007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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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几部动画片中,《橙路》是很重要的一个。讲的是一男两女三个高中生的恋爱故事。后来出了一部剧场版,交代了他们考大学的事。后来又出了一部剧场版,他们三人已经是大学生了。男主角优柔寡断,女主角美丽成熟,第二女主角则天真活泼。喜欢一部作品,产生共鸣是最重要的东西。男主角的爸爸是个摄影者,在最后那部剧场版中,男主角也拿起了相机,去波黑拍炮火。看的我兴奋不已。
关于战地记者有多么牛逼,我写也没意思了。看卡帕自传的时候,有一段他和被他称为pinky的女孩的电话对话:
“American Division – Miss Parker speaking.”
“What color is your hair, Miss Parker?”
“Who is speaking?”
“What’s your favorite song, Miss Parker?”
“Where are you?”
“I think I’m slightly in love.”
“Does it hurt?”
“I’ll meet you over at your canteen in fifteen minutes.”
一个能够上战场拍炮火的男人绝对是个浪漫的人。他们的勇气和风情,我无比佩服,因为我知道自己做不到。
前一阵子缅甸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但是中国关于这方面的消息全部封锁了。缅甸僧人的举动无疑是进步的、正义的、呼唤自由的。话说缅甸还是军政府呢,操控局势的能力比CCD差远了。BBC里的那些镜头也让我不由的想到了18年前的北京。
我想说的是关于一位在这场“骚乱”中死去的日本人,长井健司。作为一个战地记者,他曾赴伊拉克等很多危险的地方拍摄照片,像每一个战地记者一样信守着“一定要到无人敢去”的地方拍摄的信条。在这次“骚乱”中,缅甸军方声称长井是被空中的流弹所击中,但是根据日本媒体拍到的视频,他是被一名缅甸军人强行推倒在地枪击死亡。在YouTube上看了这段视频后,我内心无比的悲痛,感觉是自己的梦想被别人活活掐死。而让我更加痛心的是,长井在临死时还没有停止拍摄。这让我想起两个人。

一个是在越南踩到地雷,临死的一霎那还按下了快门的卡帕。
另一个是“那个螳臂挡车的青年”。
October 10th, 2007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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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够煽情吧。
没啥,就是纪念一下自己上网10年。香港回归后的那个22号,在西安的骄阳下,我跑到爸爸的一个朋友在南郊开发区的一个小楼里的一间房子里开的公司的一个办公室的一个电脑前,给小舅发出了自己的第一封电子邮件。
其实家里买电脑还要更早一些,初一时就买了,只是不能上网。那时候还是Win32,能玩的游戏只有纸牌和扫雷。后来经常捣腾电脑,还装过IBM的OS2,里面有国际象棋。初一的寒假小舅从上海过来,给我买了一张盗版游戏光盘,里面二十来个游戏,什么黎明之砧、大航海时代3、毁灭公爵1、文明2什么的(版本号不确定;时间太长了)。里面最喜欢玩的是一个叫“三国演义”的游戏,虽然比三国志差远了,但是比较简明,尤其是版图鲜明,侵略成功后特别有成就感;打起仗来则是战棋制,多少能体现出兵种排布好坏的优劣,并且地形因素和天气因素也能利用。感觉还不错。高三的时候逛盗版时发现“三国演义”出四了,买回去玩了那么一阵子,元素加得太多,太复杂了,于是兴趣全无。
初二开始学编程了。非常幸运的碰到一个好老师。一直很感激她。当时每天放学后就去计算机房,编完之后就玩扫雷。扫雷是个好游戏,除了费眼睛外简直全是优点。
初三打了一年的红警。现在想想太无聊了。当时家里订了《少年电脑世界》这个报纸,每期都有编程的题目,我也经常投稿。编辑部会寄文具过来作为奖品。
高一的时候家里终于能上网了。那时候有了雅虎、搜狐、网易、新浪,也有了华军、泡网、还有各种各样的聊天室。那段时间印象最深的是去Chinaren的城市聊天室看别人聊天。真是开阔眼界啊。最喜欢在各个城市乱逛,看看大家都在聊什么。还记得有一次和同学一起骗一个北京的饥渴男孩,不亦乐乎。QQ号也是那时候申请的,号码还算小。当时还申请了ICQ,不过基本上没用过。
高二的时候有时会和同学连网踢FIFA。当时爷爷家打市话不要钱,我们就用电话线接Modem连。蛮有意思的。后来参加全国计算机竞赛,在省队集训的时候,第一次逛了论坛。那是个编程序的坛子,里面基本上都是要参加竞赛的人。那时论坛的代码远不如现在的复杂,那个论坛很简陋,每个话题都是目录树状的,各种字体花花绿绿的很难看。当时申请论坛ID颇费了番工夫。由于不支持中文ID,英文单词又想不出几个好的,于是就想用乐队的名字。那个时候没听过多少乐队,试了U2、Oasis、Bon Jovi、Blur,甚至连simplyred这样的乐队名都被占了。索性就改成了simplyblue。于是沿用至今。
高三就玩CS还有“帝国时代”了。帝国时代很不错,融合了很多文化、历史知识,剧情、死斗、角逐、经济……各种模式玩得我乐此不疲。
大学时各种联机游戏成了主流。大一时经常和同学去学校机房打星际争霸。这种对微操要求很高的游戏我很外行。而他们则对CS很外行。当时班里的学号是按照高考成绩排的,我们寝室是最高的5个,外加一个数学系的。没想到大家游戏打得都很好。有个打星际很厉害,有个是红警高手。我则比较喜欢帝国。记得大三一次和隔壁寝室挑CS,5对5。我们这边研究战术,布置卡位;他们则像乌合之众一样。后来完胜,还买了大西瓜庆祝。大四时又开始玩魔兽世界。现在还很怀念当时大伙一起打怪PK时的乐趣,多少豪言壮语,呵呵。
大学时开始泡论坛,基本上都是动漫论坛。也开始看博客,写博客。网络真是个好东西,给与中国人的尤其多。十年真快,当时发邮件的那个小楼所在的地方现在已经耸立起摩天大楼了,那家公司也已经开到香港准备上市了。一切都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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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的今天是个周六,从学校回来才看到妈妈的留言:“今天不用去学校了吧,是不是给自己煮碗面?”本来想着生日没什么好过的;现在觉得自己的生日其实是父母的节日。所以补上。
simplyblue,23岁生日快乐。
July 22nd, 2007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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