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记

就文章的逻辑条理来说,比杂文更乱的,应该是散文了。这几天忙得没什么心情回顾自己的生活,写出来的东西自然杂乱不堪。这篇文章比上次那个《杂记》还杂,就叫《散记》好了。不过,忙碌的生活才刚刚开始,照这样下去,下次我只能写诗了。

上周五在图书馆碰到一个不认识的数学系的老师,是个老头。一眼就看出我是中国人,过来问东问西的,还说I can treat you lunch。之后我感觉奇怪的很:一个人主动过来认识我,还要treat我lunch,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于是我左思右想,把所有的可能性都想完以后,觉得这个人应该是军情六处驻各大高校的情报人员,估计是想招募我为特工,攫取中国情报。由于受《007》系列的影响,军情六处的谍报人员在我心中形象极佳,我顿时热血沸腾。今天中午和那个老头吃饭了,他是一个特别喜欢中国文化的人,想跟我交朋友。人挺好的。

上周想在银行开户,银行说需要学校的推荐信证明一下住址。我没什么头绪,就到办公楼的接待处问。那个黑人不知道是哪里的,口音非常奇怪。我说你好请问在哪开commendation letter。他说$@#^&*。我说对不起,我不能follow你。他说我给你写下来。于是开始写。我特感动,不停的说谢谢。写完以后他说去这个地方就行了。我一看,上面写着Prince Consort Road, Prince Garden 48。我心想这下好了,有这个宝贝就行了。第二天下课后我兴致勃勃的跑到那个地方(离学校很近)。结果我顿时傻了,门牌上写着:Embassy of United Arab of Emirates(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我在门口伫立着,吹过一阵冷风。天上飞过一只小鸟。

昨天放学回家,路上要过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我左看右看欲行又止,终于鼓起胆子迈开脚步。这是左边过来一辆宝马跑车,右边过来一辆奔驰房车,都徐徐停下,司机示意让我先过。我激动不已。

感觉各国的同学的确在文化上很不一样。西班牙人特别热情。有一次在食堂碰到一个西班牙同学,我们之前没说过一句话。这家伙冲过来拍着我的肩旁说:嘿哥们好久不见啊哟你买炸鸡腿呢我先去讲堂了一会见!英国人就不一样,巨烦,见面必然How are you。上次想问一个英国同学作业什么时候交,跑到他面前,刚准备开口,他劈头盖脸就来了:Liang, how are you? I’m fine. And you? Not bad. When should we hand in…辗转多时,终于问了。这确实是传说中的绅士风度的体现,但是在我看来有点繁文缛节。不过绅士风度和礼仪还是让我感触颇深,下次好好写写这个。最对性子的还是德国人,他们腼腆内向的性格有点像中国人。他们非常友好,打招呼什么的都非常客气。而且跟他们成为朋友后还会发现,德国人也很幽默。所以最近总和一个德国小子在一块。

前天终于去警察局登记了。那天晚上有切尔西对巴萨的冠军杯比赛,回来的地铁上看到很多穿着切尔西、巴萨球衣的球迷去Fulham看球。还看到一个四、五岁小球迷,围着切尔西的围巾,特别可爱。

还是前天,同屋的同学回来说她在IC门口看到’England Team’的大巴,特别大的红色十字,还有很大的盾牌三狮标志,把她激动的。把我也激动的。她是我高三那个让我无比怀念的集体中的一员,没想到她也来了IC。她的文章写得很好。对了,她们专业上周去了英国南部考察,她在日志中的描述很有意思,大家可以去看看。也可以对外国人的工作作风窥见一斑。

还是前天,住处附近一家叫Foot Locker的运动鞋店打折。从中国来就带了一双鞋,觊觎那家店里的东西很久了。发现一双阿迪三叶草的鞋很便宜,54.99镑打到19.99镑,还是拳王阿里签名纪念版。于是很爽的买了。

在这里上学已经有些日子了,比较深的体会就是累。到周二周三就觉得仿佛已经到了周末。连着熬了几天,都是很晚睡的。不但是因为作业的缘故,还是为了和purplecrown比赛每天谁学的时间长,以互相刺激并不断地增强我们的抗打击能力和变态程度。记得高三时每天半夜睡,早上六点半就起来去上学。现在怎么就做不到了呢?说到作业,真的很麻烦。老师在课堂上把对这门课有用的基础知识提一下,然后把相关的部分布置成作业。要完成作业必须先去图书馆自己找书学。所以每次写作业时桌子上都堆了一大堆书和笔记。

死亡笔记动画化了,已经出到了第三集。总的来说,做的很棒。配的音乐都很不错。而且,L的声优很有感觉。这家伙以前总配少年得志的推理高手:工藤新一、怪盗基德。在死亡笔记中,L被他的声音演绎得更有霸气。

Snow Patrol出了新专辑,感觉比以前成熟了。

每天上学都要穿过海德公园。看到那样美丽的景色,心里总有一些害怕,害怕这样美丽的景色会消失,害怕小狗、松鼠、鸽子、天鹅都离开不再回来,害怕树木枯萎死去,害怕草坪变成荒地。不知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害怕。也许当地人永远不会这样想,因为他们没有见过环境可以恶化到什么样子。以前喜欢拍照片,喜欢拍风景;渐渐发现拍风景没什么劲,后来就特别喜欢拍那些对比强烈的纪实的东西。中国是拍这些照片的好地方。在英国,一点没有掏相机的冲动,总是想画画。我最喜欢的印象派的绘画作品。说到印象派,人们首先会想到那帮法国画家,当然还有名气最响的梵高。但是作为印象派先驱的透纳却是英国人。透纳的油画“像水彩一样透明、响亮、光彩夺目”。看到伦敦的公园,脑海里就不断地浮现出透纳的画——我一定要去英格兰的乡村看看。

Leave a comment

Your comment